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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卫生厅关于做好卫生统计2009年年报和2010年有关报表报送工作的通知

贵州省卫生厅关于做好卫生统计2009年年报和2010年有关报表报送工作的通知
(黔卫发〔2009〕131号)


各市(州、地)、县(市、区、特区)卫生局,省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全国卫生资源与医疗服务调查制度》(卫办发〔2009〕106号)和《卫生部门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工作进展监测方案》(卫办综发〔2009〕166号),现就做好我省卫生统计2009年年报、2010年有关报表报送工作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卫生部门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工作进展监测方案》报表报送工作

  (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工作进度监测表》。本表为年报。每年填报当年数字并更新上年数字,当年数字统计时段为年初至11月底,上年数字统计时段为年初至12月底。县(市、区、特区)卫生行政部门于每年12月10日前登录国家卫生统计网络直报系统上报数据(网络直报),并将表格打印(加盖公章)逐级报送至我厅。

  (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典型案例调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注意收集典型案例,定期或不定期地报送我厅。我厅每年4月、10月遴选上报卫生部。

  (三)城乡居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满意度调查。每1-2年开展一次,由我厅另行布置。

  二、2009年卫生资源与医疗服务调查表年报填报有关要求

  (一)《卫生机构年报表》(即卫统1-1表、1-2表、1-3表、1-4表、1-5表、1-6表、1-7表、1-8表)。各直报责任单位、代报单位要在2010年1月15日前完成网络直报。县(市、区、特区)/市(州、地)卫生局要在1月18日前完成审核、审批并上报。

  (二)《医院出院病人调查表》(卫统4表)。填报单位为已实施住院病人病案管理信息系统的县及县以上医院。2010年1月底前采用离线工具填报2009年数据。

  三、2010年卫生资源与医疗服务调查表填报工作布置

  (一)《二级以上医院月报表》(卫统1-9表)。填报责任单位(见填报说明)从2010年1月起开始每月网络直报。填报时间:直报单位于次月15日前完成填报,审核单位18日前完成审核。

  (二)《其他医疗机构月报表》(卫统1-10表)。填报责任单位和汇总代报单位(见填报说明)从2010年1月起开始每月网络直报。填报时间:直报单位和汇总代报单位于次月15日前完成填报,审核单位18日前完成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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