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卫生系统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冀卫规财〔2009〕113号)
各设区市卫生局,省直医疗卫生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两办《
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9〕27号)和省委、省政府两办《转发省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办发〔2009〕31号)精神,根据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下发的《
卫生系统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结合我省实际,省卫生厅研究成立了卫生系统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制定了《河北省卫生系统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现将领导小组名单以及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成立领导机构并研究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推进专项治理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各地工作方案须于2009年12月5日前上报省卫生厅规划财务处。
附件:1. 河北省卫生系统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2. 河北省卫生系统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附件1:
河北省卫生系统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卫生工程建设行为,促进卫生系统反腐倡廉建设,根据省委、省政府两办转发省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按照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下发的《
卫生系统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要求,现就开展全省卫生系统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卫生建设项目开展专项治理活动,促进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省直医疗卫生单位进一步提高认识,积极完善建设管理制度,规范工程建设行为,保障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和干部安全,推进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