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普通高中学校课程方案设置及课表编排指导意见(试行)》《湖北省普通高中学校学生选课指导意见(试行)》《湖北省普通高中学校学分认定指导意见(试行)》《湖北省普通高中学校学生模块修习评价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第三阶段:高中第六学期是主要安排总复习阶段,该阶段以行政班为基本教学单位开展总复习,其中的少量时间以教学班为单位进行与高考相关的选修模块的复习。
  (2)行政班的职责与管理措施
  行政班的主要职责:一是建立学生成长档案;二是组织学生选课、制定个人课表;三是开展对学生的生活指导、心理辅导和安全教育;四是组织学生参加学校举办的各项活动;五是与学科教师沟通,记录学生模块修习及学分获得情况;六是与学生家长沟通,反馈学生在校学习情况。
  行政班由班主任负责、班委会配合进行管理。行政班一般在新生入校之初,在考虑每班男女生比例大体平衡的前提下随机编班。行政班的学生一般情况下高中三年大体保持不变。
  (3)教学班的职责与管理措施
  教学班的主要职责:一是组织选修模块的教学活动;二是为学生学习本模块提供个性化的指导;三是评价本模块修习状况并记录学分;四是加强与行政班班主任的联系,及时对学生学习给予帮助和引导;五是承担教学班教学实施中的管理责任。
  教学班管理的重点主要在学习管理上。教学班应设立“课程管理小组”,协助任课教师进行教学管理。学校要建立教学班管理制度,细化任课教师职责,确保教学班的正常教学秩序和教学质量。

  附件3:
湖北省普通高中学校学分认定指导意见(试行)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教基[2003]6号)、《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号)和《湖北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试行)》(鄂教基[2009]10号)要求,为规范普通高中学校学分认定工作,制定本意见。
  一、学分要求
  普通高中学生每学年在每个学习领域都必须获得一定学分,三年中必修获得116学分,选修Ⅰ至少获得22学分,选修Ⅱ至少获得6学分,总学分达到144方可毕业。
  必修116学分包括:语文10学分、外语10学分、数学10学分、思想政治8学分、历史6学分、地理6学分、物理6学分、化学6学分、生物6学分、信息技术4学分、通用技术4学分、音乐3学分、美术3学分、体育与健康11学分、研究性学习活动15学分、社区服务2学分、社会实践6学分。
  学生修满毕业所要求的144学分之后,还可以根据个人兴趣、爱好和发展需要选修更多的模块,并获得更多的学分。
  二、学分认定
  (一)学分认定主体
  学分由学校认定,校长是学分认定第一责任人。
  (二)学分认定机构
  学校课程指导委员会负责制定学分认定程序,并对学生学分进行认定;学校相关部门建立学生学分档案。
  (三)学分认定办法
  1.学科类课程学分认定
  学科类课程学分以模块为单元进行认定;同时满足如下三个条件,即可获得该修习模块规定的学分,否则不计学分。
  (1)达到必要的修习学时。学生修习时间必须达到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规定课时的5/6。修习学时不足的,必修模块必须补修补足学时,选修模块可补修补足学时或改修其他模块。
  (2)修习过程表现符合要求。学生在模块修习过程中的学习态度、学习状态等方面符合要求;否则,不能或暂缓获得相应模块学分。
  (3)模块考试(考查)合格。考试(考查)成绩不合格的可申请补考,补考合格即可获得相应学分。补考不合格的,必修模块必须重修,直到合格为止;选修模块可重修或改修其他模块。
  2.综合实践活动学分认定
  (1)研究性学习活动学分认定
  研究性学习活动学分以课题评价形式认定。学校应根据课题大小和难易程度,以及所需要的学习时间来确定学分。学生三年中的研究性学习课题以3-5个为宜。
  认定研究性学习活动学分主要依据下列材料:开题报告和学习方案,包括课题名称、研究目的与计划、小组成员分工、活动步骤、学习活动场地与器材保障、预期成果等;课题研究记录,包括活动时间、学习态度、任务完成情况、收集材料及加工处理资料的记录等;课题研究成果,包括论文、研究报告、解决问题的方案、活动设计、实物设计等。
  (2)社区服务学分认定
  认定社区服务学分主要依据下列材料:时间,学生三年内参加社区服务不少于10个工作日;收获,包括个人小结、服务体会、自我评价等;证明材料,包括服务对象及其联系方式、服务时间、服务项目、认定签名等。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