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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9年度道路交通事故黑点(段)及安全隐患整治情况的通报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9年度道路交通事故黑点(段)及安全隐患整治情况的通报
(绍政办发〔2009〕19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2009年,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绍兴市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绍政办发〔2009〕70号)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全力开展道路交通事故黑点(段)和临水临崖高落差危险段治理,取得了显著成效。载至10月底,列入2009年整治范围的28处省、市道路交通事故黑点(段),已整治24处,整治率为85.71%。其中8处省级黑点(段)已整治完成6处,20处市级黑点(段)已整治18处。1-10月,28处黑点(段)共发生交通事故36起,死亡14人,与去年同比次数下降28.7%、死亡下降62.2%。
  在整治工作中,各地各有关部门充分运用“物防、技防、人防”相结合的综合治理手段,通过道路改造、安装信号灯和视频监控系统、增设标志标线、安装钢质波型护栏、施划震荡标线和橡胶减速带、路段亮化等安全措施,共投入316.38万元。各地公安交警部门加强对重点路段、重点时段日常安全管理,对不按规定驾驶、穿行的车辆进行教育和处罚,及时消除、减少了事故隐患,使行车秩序得到明显好转。
  但在整治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整治工作各地进展不平衡,个别地方对黑点(段)整治工作重视不够、进展缓慢。截至目前,尚有4处黑点(段)未整治到位,分别是新昌县104线与新西线马大王叉口(尚在招投标中);绍兴县绍大线9K+750M-10K+150M(已招标完成,但未开工);袍江新区钱陶线越英路口、越东路蔬菜市场门口(仍在施工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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