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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全城旅游消费促进活动方案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全城旅游消费促进活动方案的通知
(绍政办发〔2009〕28号)


市政府各部门:

  《走进绍兴,畅游古城--绍兴全城旅游消费促进活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三月四日

走进绍兴 畅游古城
--绍兴全城旅游消费促进活动方案

  为有效发挥旅游业拉动内需、刺激消费效应,增强绍兴旅游活力,促进我市服务业稳健发展,特制定“走进绍兴,畅游古城--绍兴全城旅游消费促进活动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09年3月至8月。
  二、活动内容
  (一)景区景点门票优惠
  1.推出“绍兴古城旅游通票”。包括凭通票可游览市文旅集团所属所有景点〈含鲁迅故里(免费)、东湖、兰亭、沈园(含沈园夜游)、大禹陵、周恩来祖居、蔡元培故居、大通学堂、青藤书屋、秋瑾故居、徐锡麟故居、绍兴博物馆(免费)〉,通票的价格为140元(所有景点单点门票总价为288元),享受半价的人员购买通票(半价券)价格为70元,有效期2天。
  2.发放“绍兴古城旅游通票”抵值券。抵值券面额为60元,抵值券不兑现、不找零,凡购买“绍兴古城旅游通票”成人票的游客,可使用抵值券,每票限用1张抵值券。享受半价的人员不得使用抵值券。
  (二)旅游饭店住宿优惠
  选择市区若干家旅游饭店(宾馆),由各饭店(宾馆)自行确定优惠幅度,以抵值券形式在门市价基础上实行大幅房价优惠(原则上星级酒店房价优惠幅度应达门市价的50%以上)。
  (三)相关商贸服务企业优惠
  选择市区休闲娱乐、健身足浴、咖啡茶楼、美发美容、生活服务及其他服务企业若干家,由各企业自愿报名参加活动,以抵值券的形式实行消费优惠。抵值券不兑现、不找零。
  三、活动对象
  绍兴古城旅游通票面向全体游客。抵值券发放范围为:长三角16城市,重点是上海、杭州、宁波、苏州、无锡等重点旅游城市;省内其他城市;绍兴市所辖各县(市、区)。
  四、实施步骤
  (一)协调落实参与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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