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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修改建阳市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修改建阳市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南政综〔2009〕181号)


建阳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请求修改建阳市莒口镇、童游镇、麻沙镇、将口镇、潭城镇和小湖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请示》(潭政综〔2009〕182号)悉。经研究,同意你市拟定莒口镇、童游镇、麻沙镇、将口镇、潭城镇和小湖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改方案。你市应依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以上乡镇修改后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工作,并合理利用和集约利用土地。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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