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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园林局关于政协重庆市委员会第三届第二次会议第1344号提案的协办意见

重庆市园林局关于政协重庆市委员会第三届第二次会议第1344号提案的协办意见


市林业局:
  李钺锋委员在市政协三届二次会议提出《关于森林重庆建设中保护绿化成果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我局经认真研究讨论,提出协办意见如下:
  李钺锋委员以机场路为例,指出了城市建设中拓宽改造城市道路破坏包括园林绿化在内的一些基础设施的现象,提出了解决道路交通拥挤问题的思路,我局认为有重要的提示作用,即在城市建设中应该突出考虑社会成本问题。李钺锋委员就其了解到的有关部门拟拓宽改造210机场路所提出的建议,我局认为是符合科学发展观的。
  城市建设,特别是城市改造项目,要兴利除弊,统筹兼顾,降低社会成本。兴利除弊是目标,统筹兼顾是方法。城市改造项目肯定有充分的必要性,例如影响城市形象、城市交通等,但我们不能为了解决一个问题而造成新的遗憾,例如解决了交通拥堵,破坏了原有的生态环境,这在城市道路拓宽改造中时有发生。若大石路、机场路拓宽改造,交通可能会比现状畅通,但现状园林绿化绝对会大部破坏,且无法恢复。若实施改造,尽管是为着公益目的,但政府、政府部门、群众都不会满意。
  因此,必须考虑多方面因素,统筹兼顾,以社会成本最小化作为决策原则。就交通而言,可以系统考虑,新建道路、增加道路联系等来缓解交通拥堵。对其他项目也要统筹兼顾,以系统解决的方式来规划改造项目,必要的途径就是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加强实地调研,兴利除弊,减少或避免对多年来形成的城市基础设施,包括城市园林绿化的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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