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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3.2010年8— 11月,省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依据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建议和省委的要求,完成“十二五”总体规划纲要草案,报送省政府。
  4.2010年12月— 2011年1月,“十二五”总体规划纲要草案经省政府审定后,提请省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批准后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
  (二)区域规划。“十二五”期间重点编制海南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东海岸国际滨海旅游度假区发展规划、中部山区发展和保护规划,由省发展改革委组织编制。
  (三)专项规划。专项规划由省发展改革委或有关部门牵头组织编制,省发展改革委负责组织跨行业专项规划的编制,部门负责组织本行业专项规划的编制。专项规划的编制进度要与省“十二五”总体规划纲要的编制进度基本一致并略有超前。2010年2月前,完成专项规划草案,报送省发展改革委。2010年11月前,完成专项规划送审稿,报送省政府。
  (四)市、县级总体规划。市、县级“十二五”总体规划的编制进度要与省“十二五”总体规划纲要的编制进度基本一致并略有超前。对需要纳入省“十二五”总体规划基本思路的内容和需要纳入省“十二五”总体规划纲要的重大项目,各市、县要分别于2009年9月底前和2010年5月底前报送省发展改革委。
  (五)研究储备重大项目。各市、县和各部门通过深入调查研究,精心筛选一批由政府组织实施的重大项目,建立“十二五”重大项目储备库,为“十二五”规划提供有力支撑。省发展改革委要在各地、各部门研究申报的基础上,建立全省“十二五”重大项目库。
  五、加强领导
  省政府成立“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省“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组织协调;在省发展改革委设立“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各市、县和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把“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纳入工作日程,尽快拟定具体工作方案,全面启动“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凡是有规划编制任务的单位和部门,要抽调专门人员负责规划研究和编制工作。要充实规划部门人员,开展规划业务培训,形成精干的“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队伍,提高规划编制的质量。各级财政部门要支持这项工作,在经费落实上给予保障。
  附件:1.海南省省级“十二五”规划编制任务表(略)
     2.海南省市县“十二五”规划编制任务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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