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经委关于成立市经委系统社会组织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指导小组及办公室的通知
(杭经法规〔2009〕378号)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在新社会组织中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有关精神,指导开展系统社会组织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经研究决定,成立市经委系统社会组织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指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郑一力
副组长:施海岩
成 员:钱巧江 朱尧安 魏义光 沈勇强 楼青山 苏根宝 蔡德全 王明兴 楼 鸣 何秀林 李竹强 王颖 徐良峰
指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施海岩兼任办公室主任,钱巧江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日常工作由法规与产业政策处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