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广州市民政局、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广州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贫困家庭残疾学生在校生活费的通知

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广州市民政局、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广州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贫困家庭残疾学生在校生活费的通知
(穗残联[2007]77号)


各区(县级市)残联、民政局、教育局:

  为贯彻执行《义务教育法》和《残疾人保障法》,切实保障我市残疾儿童教育权利,结合国家、省、市关于扶助贫困残疾人的工作要求,拟于2006学年起,在福利彩票公益金中安排经费,用于资助我市低保户、低收入困难家庭残疾学生生活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具有广州地区常住户籍(含从化市、增城市),在广州市特殊教育学校(含民办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就读,已领残疾人证且属低保户、低收入困难家庭的残疾学生。

  二、资助标准

  上学期间每人每月资助生活费100元,每学年按10个月计。

  三、资助办法

  按学生申请、学校审核、区残联与区教育局联合审批、市民政局和市残联备案的原则,低保户、低收入困难家庭的残疾学生填报《2006学年广州市残疾学生申请福利彩票公益金生活资助申请表》(附后),同时提供学生本人户口簿复印件,《广州市特困职工证》、《广州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广州市农村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广州市低收入困难家庭证》四证之一原件及复印件,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由区教育局、区残联审核后,于5月1日前交广州市残联教育就业处审批,送市民政局备案。

  已经申请广州市残联“扶残助学”专项资助的残疾学生不必重复交证明材料,填申请表即可。

  在工作过程中如有困难或意见,请与市残联教育就业处联系。

  附件: 2006学年广州市残疾学生申请福利彩票公益金生活资助申请表

二00七年四月四日

  附件:
  2006学年广州市残疾学生申请福利彩票公益金生活资助申请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大一寸相片)

出生年月

 

户口类别

农业户口

非农业户口

残疾类别

视力残疾 听力语言残疾 肢体残疾

智力残疾 其他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身份证号

 

残疾人证号

 

联系电话

 

所在学校

(班级、专业)

 

学校详细地址

 

是否住校

是

否

小学

初中

高中

中专

大专

本科

其它

普通学校

特殊学校

家庭主要成员

关系

姓名

性别

文化程度

工作单位及职务

月收入

 

 

 

 

 

 

 

 

 

 

 

 

 

 

 

 

 

 

 

 

 

 

 

 

 

 

 

 

家庭经济情况

1. 农村贫困线以下

2. 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

3. 家庭经济困难(填写申请理由,可另附详细报告)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审核意见

审核人:

村(居)委会盖章

年 月 日

审核人:

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审批意见

区、县级市教育局

区、县级市残联

审批人:

广州市残联盖章

年 月 日

审批人:

公章

年 月 日

审批人:

公章:

年 月 日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