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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潍坊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指导计划的通知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潍坊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指导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2009年潍坊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指导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ΟΟ九年五月十四日

2009年潍坊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指导计划

  2009年是全面实现“十一五”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总体目标的关键一年。为确保完成市委、市政府提出的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30%,比年初提高2个百分点的发展目标,充分发挥高新技术产业“保增长,调结构”的先导作用,结合今年实际,提出如下指导计划。

  一、推动区域高新技术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要认真分析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现状,继续加大投入,完善政策,强化措施,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又好又快发展。高新开发区以及诸城、青州、寿光、昌邑、高密等高新技术产业产值过百亿的市、区,要充分发挥良好的基础和优势,大力培育高新技术产业集群,继续发挥龙头带动作用;滨海开发区和昌乐、寒亭、临朐等县区要继续保持快速发展势头;其他市区要努力培植一批高新技术骨干企业和重点产品,突出重点抓一批重大高新技术产业项目,进一步加快发展步伐。

  二、培育壮大高新技术企业集群

  立足产业基础和发展优势,完善和落实有关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围绕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型材料、能源与环保以及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等重点高新技术领域,以产业提升和培强做大为目标,着力打造具有自主创新能力、掌握核心技术的高新技术企业群体。坚持“壮大一批、提升一批、培育一批”的要求,突出重点,在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等领域鼓励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开展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掌握一批核心技术,拥有一批自主知识产权,通过拉长产业链,快速膨胀规模,把高新技术企业做大做强为产业龙头企业;以自主知识产权建设、推进成果转化为核心,加大企业研发投入和人才队伍建设,推动一批传统企业提升成为高新技术企业;通过创新孵化载体,重点支持培植一批科技型中小企业成为高新技术企业,形成以大企业为龙头、高新技术产品和自主创新产品为链条、中小企业快速发展的高新技术企业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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