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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实施全省卫生统计信息网络直报工作的通知


  全国卫生资源与医疗服务调查制度表样及填报说明请登陆河北省卫生厅网站(www.hebwst.gov.cn)网上办事栏目下的下载中心下载。

  网络直报工作的具体内容和时间安排是:

  2007年11月15日-11月25日,医疗机构(诊所和村卫生室除外)正式直报第1-3季度数据。报告内容为卫生机构调查表(卫统1-1表、卫统1-2表)季报项目(第三项:床位数;第六项:收入和支出;第八项:医疗服务),报告期为2007年第3季度,数据为前3季度(即1-9月份)合计数。

  2008年1月1日起,医疗卫生机构直报2007年报数据(卫统1表)和我省原来确定的40家出院病人原始数据库(卫统4表)。

  2008年3月起,医疗卫生机构网络直报卫生人力基本信息调查表(卫统2表)和医用设备调查表(卫统3表)。

  三、严格遵循直报工作流程,加强质量控制和统计分析

  医疗卫生机构直报人员登陆我厅部署的省级“网络直报平台”上报本单位数据;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和村卫生室按属地管理原则向所属县(市、区)卫生局报送电子或纸质数据,由县(市、区)卫生局代报逐单位数据,不得汇总填报。网络直报登陆网址为:http://121.28.24.114/webPage/。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质量控制,保证直报数据质量。对通过直报系统审核的数据要进一步做好合理性、真实性的审核,确保数据质量。同时认真及时开展统计分析,为当地各项卫生业务工作制定卫生政策和规划提供动态信息。

  四、认真落实统计人员,为网络直报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实施全省卫生统计信息网络直报,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地各单位要建立规范的运行机制和有效的保障机制,特别是要落实网络直报人员及上网环境,确保有人办事、有条件办事。

  各市、县(市、区)卫生局要配备1名网络直报工作人员,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指定专人承担网络直报任务。各市、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要组织本地区网络直报人员的全员培训,培训工作最迟在2007年11月10日前完成。我省2007年度的标准代码库将在2007年11月12日至13日重新部署。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配置直报用计算机,落实和改善上网条件,以保证直报系统正常运行。

  五、加强监督检查,不断提高网络直报工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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