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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做好全省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和非法采供血专项整治督查和总结评估工作的通知


  附件1
河北省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和非法
采供血专项整治总结评估督导检查方案

  为保证我省督查评估工作顺利开展,进一步巩固专项行动三年来取得的成果,切实维护群众健康权益,根据全国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和非法采供血专项整治总结评估督查方案,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评估督查内容
  (一)组织保障情况
  地方政府对专项行动(整治)工作的组织、保障情况。包括地方政府关于专项行动(整治)工作安排部署、组织机构、召开会议、听取成员部门工作汇报、经费支持等情况以及是否纳入政府目标考核情况等内容。
  (二)协调配合情况
  各成员部门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以及相互配合情况。包括各部门依据职责分工开展工作情况、部门联动工作情况、部门之间案件移送工作情况等。
  (三)目标实现情况
  1、各地针对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和非法采供血专项整治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包括监督检查情况和存在问题的医疗机构、计生服务等机构整改落实情况等。
  2、各地案件查处情况。包括上级转办案件和本地受理投诉举报案件办理情况,含投诉举报案件数、立案数、投诉举报办结情况,对违法案件的曝光情况和追究行政、刑事责任人数以及案件查处整改是否到位等。
  3、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人员依法执业意识情况、群众对专项行动知晓情况。
  (四)各成员部门建立健全打击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长效机制情况
  1、卫生、科技、人口计生、药监、军队、武警有关部门在规范行政许可、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方面出台的规章和文件情况。
  2、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工作职责是否明确;是否建立了许可、日常管理和监督执法有效衔接机制;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计生服务机构、涉医科研机构审批、监管的工作机制建设情况。
  3、各部门执法队伍的建设,包括人员情况、培训情况和综合执法能力提高情况。特别是卫生部门卫生监督机构建设情况、医政监督人员情况、开展综合执法情况。
  4、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计生服务机构、涉医科研机构底数和问题是否清楚,是否建立了审批、日常监督档案。
  二、工作安排
  (一)人员组成
  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和非法采供血专项整治是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重点工作之一,是多部门共同参与协调配合的工作。本次督导要求地方政府主管领导或各部门领导亲自带队,各成员部门、地方整规办、综治办等单位人员参与,共同完成本地的总结评估督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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