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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乌海政办发〔2009〕59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各驻市单位:
  现将《2009年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九月八日

  2009年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不断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切实提高全市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根据自治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全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内蒙古自治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具体规定,现就2009年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建设服务型政府为目标,以关注民生、服务群众为主线,坚持纠建并举、重在建设、分类指导、统筹推进,以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为基础,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为核心,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为目的,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为构建和谐乌海做出积极贡献。
  二、评议对象
  (一)市本级评议对象。
  1、行政执法部门:市公安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交通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审计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煤炭局、交警支队、公路管理局。
  2、行政综合管理部门:市政府办公厅、发改委、教育局、科技局、民委、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建委、水务局、农牧业局(扶贫办)、林业局、商务局、文化局(新闻出版局)、规划局、卫生局、计生委、广电局、体育局、统计局、人防办。
  3、基层站所和窗口单位:市卫生监督所、车辆管理所、环境监察支队、文化市场稽查队、房屋产权交易中心、热力公司、乌海紫光水业有限公司、煤气公司、乌海电业局大用户管理局、农电公司。
  4、学校、医院:乌海职业技术学院、乌海职业技术学校、市一中、六中、市人民医院、蒙中医院、妇幼保健院。
  5、公共服务行业:电信公司乌海分公司、通信公司乌海分公司、联通公司乌海分公司、工商银行乌海分行、农业银行乌海分行、中国银行乌海分行、建设银行乌海分行、人寿保险乌海分公司、人保财险乌海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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