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县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县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秀山府〔2009〕17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调整县初级卫生保健委员会成员。调整后的成员如下:

  主 任:陈丽萍   县政府副县长

  副主任:洪大志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洪跃新   县卫生局局长

  成 员: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农业局、县教委、县民政局、县扶贫办、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水务局、县环保局、县市政园林局、县食药监分局、县统计局、县畜牧局、县广播电视台、县爱卫办负责人。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