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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秀山府办发〔2009〕6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五日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

  为保证我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以下简称“校舍安全工程”)顺利实施,保障师生生命安全,为贯彻落实《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和全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彻底消除我县中小学危房,进一步提高校舍防震抗灾能力,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背景和意义

  2001年以来,我县先后实施了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和“两基”排危等工程,办学条件得到极大改善。目前,全县中小学校舍总面积633214平方米,其中,80年代前修建的校舍61092平方米,90年代修建的校舍114880平方米,2000年以后修建的校舍457242平方米。2008年以前修建的校舍绝大部分没有抗震设防,在2008年“5.12”汶川大地震中,部分学校的校舍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经中国人民解放军后勤工程学院房屋检测中心专家鉴定,全县有B级危房18126平方米,C级危房16782平方米,D级危房11261平方米,校舍安全隐患比较严重。在全县范围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全面改善中小学校舍安全状况,直接关系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关系社会和谐稳定。

  二、目标和任务

  (一)目标

  对全县中小学校校舍进行抗震加固,提高综合防灾能力,使学校校舍达到抗震设防标准,并符合对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和洪水、火灾、雷击等灾害的防灾避险安全要求。

  (二)任务

  从2009年6月开始,用三年时间,对全县各级各类中小学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进行抗震加固,提高综合防灾能力;对地处滑坡、泥石流和洪涝灾害区的校舍进行迁移;按抗震加固、综合防灾的要求,对整体出现险情的D级危房进行改造,对局部出现险情的B、C级校舍进行加固,消除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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