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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工程建设领域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


  四、工作内容

  (一)综合内容

  县政府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对以下方面进行重点排查:

  1.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一岗双责”、“三同时”等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及监理、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2.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情况,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监控、公示、跟踪治理及整改销号情况,启用“重庆市秀山县安全管理系统”,按时报送信息情况。

  3.人口密集地区和学校周边、交通情况复杂地区、对周边影响较大地区等敏感区域的在建工程项目及高边坡、深开挖、隧道、桥梁等危险性较大、影响较大的存在重大隐患的在建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生产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4.建设安全“三落实”专项整治情况。以招投标项目为单位,检查安全生产专项费用的提取、监控和使用情况;对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现场易引发重特大安全事故的重大危险源、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公示及监控情况,尤其是工程中涉及脚手架、起重机械、深基坑、高切坡、高大模板、建筑幕墙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制订、论证和执行落实情况;落实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制度情况,对新进工人的岗前培训和三级安全教育情况;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情况。

  5.施工现场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查验和使用管理情况。

  6.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体系建立情况,应急救援预案的制订、演练及有关物资、设备配备和维护情况。

  7.针对高温、汛期、中秋、国庆等重点、特殊时段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情况。

  8.防范自然灾害措施情况,对因工程建设活动容易诱发地质灾害的环节、部位的监控及防范情况,特别要加强对汛期易引发地质灾害的深开挖、高切坡等部位的自查情况。

  9.工程建设领域:一是非法建设、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资质不符等从事建筑施工行为;二是建设工程非法分包、转包和资质挂靠行为;三是不具备安全生产标准,不履行法定责任和施工管理程序,而且逃避或拒绝安全监管行为;四是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五是施工总承包单位的施工安全管理对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单位以包代管和包而不管行为;六是建筑施工现场“三违”行为,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予以整改行为;七是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迟报、漏报行为的查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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