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8年度土地利用计划考核情况的通报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8年度土地利用计划考核情况的通报
(清府办[2009]29号)


各市、县、自治县、市辖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市长与各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签订的《2008年度清远市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责任书》,按照《2008年度广东省土地利用计划执行情况考核方案》(粤府办明电〔2009〕83号)的考核标准,市国土资源局会同市直有关部门对各县(市、区)执行2008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情况进行了考核。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年度计划指标安排使用情况。省下达我市2008年(含追加部分)新增建设用地指标1093公顷,农用地指标715公顷,占用耕地指标493公顷。根据2008年土地变更调查数据,全市2008年依法审批新增建设用地616公顷,农用地转用576公顷,占用耕地357公顷,均未突破省下达我市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二)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计划指标执行情况。省下达给我市2008年度的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计划指标510公顷,分解任务指标到各县(市、区)后,各地经过自筹资金安排补充耕地项目,全市已通过省国土资源厅组织验收确认的新增耕地面积共754.794公顷,比省下达我市任务510公顷超额完成了48%。
  (三)存在问题。一是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受未利用土地的制约,难以充分利用。2008年省下达我市(含追加)新增建设用地指标1093公顷,各县(市、区)在用完年初分解指标后,实际用地需求指标在追加指标部分均获满足。由于我市的新增建设用地项目主要占用农用地,未利用地难以利用,导致农用地指标用完而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却有剩余,计划指标难以充分利用。二是推进园地山坡地补充耕地工作进展缓慢,开发补充耕地压力大。根据省国土资源厅、省林业局、省财政厅、省农业厅《关于做好利用园地山坡地补充耕地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办公发〔2008〕106号)的精神和韶关会议的要求,我们充分利用园地山坡地补充耕地的新政策,大力推进该项工作,2008年底经过市级验收组织上报省厅有8万多亩。由于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府办〔2008〕74号)对利用园地山坡地补充耕地制定了新的验收办法,因此,我们对照新的要求必须完善耕地质量和验收资料,造成工作进展缓慢,上报的8万多亩园地山坡地未能验收确认为耕地,对今年开发补充耕地的压力增大。三是违法用地明显下降,但违法用地面积仍较多。虽然第四次卫片检查违法用地数据比第三次下降了92.60%,但由于违法用地仍较多,使违法用地占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的比例在全省还是较高,特别是连南县连续几年没有报批建设用地项目,使违法用地面积占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的107.5%,拖了全市工作的后腿。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