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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吴忠市“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吴忠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吴忠市“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吴政发〔2009〕38号 2009年5月15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吴忠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制定的《吴忠市“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吴忠市“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

  2009年是全国“安全生产年”。按照全国、全区及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总体部署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09〕32号),结合我市实际,为扎实开展好“安全生产年”活动各项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伤亡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健康,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服务于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生产执法、安全生产治理“三项行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安全生产监管队伍“三项建设”,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强化基层基础工作,促进各类企业建立自我约束、不断完善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提高本质安全水平,推动全市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全市各类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114人以内;较大事故起数控制在2起以内;力争不发生重大以上事故。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促进全市各类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全社会安全发展意识显著增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水平显著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显著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显著改进,为实现到2010年全市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的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三、组织领导

  全市“安全生产年”活动,由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市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全市“安全生产年”活动开展的组织协调、指导工作,具体工作由市安委办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年”活动要突出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特种设备、公众聚集场所以及消防安全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有序推进。市安监、经委、教育、公安、建设、交通、水务、农牧、卫生、旅游、质监、气象、消防等部门要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本系统详细的“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要有目标、有内容、有重点、有措施,扎扎实实地推进“安全生产年”活动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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