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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文化广播电视局关于刘湘公馆迁建保护工程方案的批复

重庆市文化广播电视局关于刘湘公馆迁建保护工程方案的批复
(渝文广行管〔2009〕86号)


渝中区文广新局:
  你局《关于刘湘公馆迁建保护工程方案审批的请示》(渝中文广新〔2009〕23号)收悉。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经现场选址论证,现批复如下。
  一、刘湘公馆是渝中区政府公布的区级文物保护单位,由于渝中区正在实施危旧房改造等各种原因,按照曾家岩--化龙桥抗战文化遗址长廊规划,拟将刘湘旧居迁至李子坝李根固旧居、交通银行学校、国民政府军事参议院等抗战历史建筑群位置集中保护,我局原则同意对刘湘旧居采取就近复建的保护方式。
  二、原则同意调整后的刘湘旧居规划选址方案一,即在原有选址位置将刘湘旧居沿砖3建筑向东移动8米,向南移动4米;建筑零点标高由原海拔188米提高至192米,以利展示刘湘旧居历史建筑的景观效果和协调周边环境。
  三、原则同意刘湘旧居修复施工设计图。补充楼面荷载和使用荷载,补充防雷系统设计,以及刘湘旧居的环境复原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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