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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质监局关于全面推进质量兴区工作意见的通知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立足以质取胜,加快培育我国的国际知名品牌”的要求,树立质量经营理念,立足以质取胜、名牌带动和技术标准战略,坚持政府引导、部门协作、企业为主、社会参与,走质量效益型、环境友好型发展道路,促进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努力构建充满活力、富裕文明、和谐稳定、环境优美的内蒙古。
  (二)总体目标
  到2013年底,用5年时间,在全区全面推进质量兴区工作进程,在全社会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好字当头、好中求快、质量第一的观念,发展优质高效农牧业,做强做大制造业,繁荣发展服务业。全面落实国家和自治区确定的各项质量目标,努力打造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强科技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名牌产品、支柱产业及大企业集团。不断提升质量工作在经济增长过程中的贡献率,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
  1.产品质量目标:主导产业和地方优势产品总体质量达到国内领先水平,一般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保持在全国平均水平以上。争创具有国际国内较强竞争实力的名牌产品,中国名牌产品力争达到20个,中国出口名牌产品20个,中国驰名商标30件、中国世界名牌产品实现零的突破。
  2.工程质量目标: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建筑结构工程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工程质量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室内装饰工程节能环保符合国家规定标准。树立精品意识,争创国家优质工程“鲁班奖”。
  3.服务质量目标:建立覆盖旅游、交通、电信、金融、保险、商贸、医疗卫生、培训教育等主要服务行业的标准体系,用户满意度指数达到华北地区平均水平以上。促进旅游产业从低水平、粗放型向高层次、集约型转变,提升呼和浩特乳都旅游圈、草原旅游等精品旅游路线。培育10个自治区级服务名牌企业。
  4.环境质量目标:工业污染源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与恢复,重点城区的大气环境质量得到改善,饮用水源水质达到国家标准,污水经处理后达标排放,森林覆盖率要达到20%以上,生态退化得到遏止,水土流失和风沙危害大大减轻,城市环境建设和绿化水平明显提高。建成一批循环经济示范城市、生态城市和努力争创环保模范城市。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内蒙古。
  5.其他质量目标:优化政务环境,提高行政效能。加快自主创新,提高科技水平。建设节约型社会,加强人文环境质量建设。改进政府工作质量、环境质量、文化产业质量、科技创新质量等各个领域的质量水平,最终实现经济社会发展质量的明显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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