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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县级工商联工作的意见

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县级工商联工作的意见
(2009年7月22日 鄂办发〔2009〕40号)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巩固和壮大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意见》(中发〔2006〕15号)、《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号)和《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工商联工作的意见》(鄂发〔2005〕16号)精神,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就加强县级工商联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县级工商联工作的重要意义

  1、加强县级工商联工作有利于促进县域经济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已成为我省县域经济的主体。加强县级工商联工作,有利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进一步推动县域工业化、农业产业化、城镇化。有利于引导广大非公有制企业积极参加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带动农民工返乡创业,招工扶贫,以商招商,构建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

  2、加强县级工商联工作有利于促进构建和谐社会。健全县级工商联组织,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有利于协调非公有制企业之间、产品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劳资之间的关系;有利于构建和谐企业、和谐市场、和谐社区,进而构建和谐社会。

  3、加强县级工商联工作有利于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当前,非公有制经济人士队伍不断壮大,成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力量。加强县级工商联工作,有利于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团结、帮助、教育、引导,促进他们健康成长;有利于把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紧密团结在党的周围,扩大党的群众基础。

  4、加强县级工商联工作有利于统一战线工作向基层深入发展。以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为主体的新的社会阶层不断扩大,做好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工作是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工作新的着力点。县级工商联具有广泛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组织优势,是开展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依托。加强县级工商联工作,有利于引导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参加经济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有利于团结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共同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二、充分发挥县级工商联组织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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