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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连政办发〔2009〕7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小金库”治理工作,从源头上防治腐败,根据中央、省统一部署,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市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
  朱国兵  市财政局局长、市政府国资委主任
  副组长:
  潘 硕  市纪委常委
  沈未忠  市审计局副局长
  成 员:
  王东升  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市委老干部局局长
  魏 琪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社科联党组书记
  钱光杰  市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室主任
  宋雅波  市公安局纪检组长、督查长
  袁亚南  市财政局副局长、纪检组长
  武 江  人行连云港市中心支行副行长
  许重伍  市国税局副局长
  宋云山  市地税局总经济师
  张如冰  连云港银监分局副局长
  市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袁亚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市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二○○九年六月十二日

  附件:
市治理“小金库”工作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一、市纪委
  负责“小金库”治理的组织协调和有关纪律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和党政纪处理。
  二、市财政局
  负责重点检查工作的组织实施以及违反财政法规的处理处罚工作;负责“小金库”治理的日常组织工作。
  三、市审计局
  负责重点检查工作的组织实施以及违反财政法规的处理处罚工作。
  四、市委组织部
  负责对有关责任人的组织处理工作。
  五、市委宣传部
  负责协调各新闻单位做好“小金库”治理的舆论宣传工作。
  六、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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