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徐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评议市级机关百名处长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共徐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评议市级机关百名处长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徐委办[2009]69号)


各县(市)区委、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开发区,市委各部委办,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驻徐各部省属单位:

  《2009年评议市级机关百名处长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中共徐州市委办公室

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9月4日

2009年评议市级机关百名处长活动
实 施 方 案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加强效能建设的意见(徐委发[2009]26号),在市级机关(含省垂直管理部门、具有公共管理职能的企事业单位,下同)开展评议百名处长活动,为此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改进机关作风、提高服务效能,推进“三重一大”工作,以监督评议为动力,以机关中层干部执行力建设为重点,加大对“中梗阻”、“潜规则”等机关顽症的整治力度,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影响投资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努力提高市级机关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整体水平,为加快振兴徐州老工业基地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负责的市评议委员会,加强对评议活动的组织领导。市机关作风办在市评议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评议工作的实施。各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切实把“民评官”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精心组织实施,并明确分管领导和职能处室负责此项工作。

  三、评议范围

  市级机关部门、单位中涉及行政许可、特许经营、证照办理、资产评估、资源管理、资金拨付、工程项目、产权交易、物品采购、市场准入、行政处罚、检查收费等行政权力,面向社会、直接服务企业和基层群众的处室(包括下属单位及下属单位中内设科级机构,下同)主要负责人(含主持工作的副职)原则上均作为评议的候选对象。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