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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自治区发展警用航空项目领导小组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自治区发展警用航空项目领导小组的通知
(桂政办发[2009]169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警用航空项目建设,确保警用航空项目顺利开展,经自治区领导同志同意,决定成立自治区发展警用航空项目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 长:梁胜利 自治区副主席、公安厅      成员:刘政豪 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
           厅长                蒙建敏 自治区编制办副主任
  副组长:郭文强 自治区人民政府            邱祖强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副秘书长                  副主任
      席鸿康 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周久伟 自治区人防办副主任
      刘建宏 自治区人事厅副厅长          张国华 空军南宁指挥所
      韦力平 自治区建设厅副厅长               副参谋长
      黄小幸 自治区交通厅副巡视员         宁发林 民航广西空管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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