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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授予黄奕等150名同志特级教师称号的决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授予黄奕等150名同志特级教师称号的决定
(桂政发〔2009〕58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我区广大中小学教师为发展我区教育事业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涌现出一批特别优秀的中小学教师。为鼓励广大中小学教师长期从事教育事业,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教师的社会地位,表彰他们在中小学教育教学中做出的特殊贡献,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授予黄奕等150名同志“特级教师”称号。

  特级教师是全区中小学教师的杰出代表,是师德的表率、育人的模范和教学的专家。希望全区广大中小学教师向特级教师学习,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在教学工作岗位上创一流业绩。

  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教育工作,关心教师的工作和生活,充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希望全体特级教师珍惜荣誉、谦虚谨慎、再接再厉,做好本职工作,为我区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特级教师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二○○九年九月四日

  附件
  特级教师名单

  南宁市

  黄 奕 南宁市第二中学

  戴丽萍 南宁市第二中学

  李盼月 南宁市第二中学

  石 鹏 南宁市第二中学

  陆峰林 南宁市第二中学

  唐光明 南宁市第二中学

  梁惠红 南宁市第三中学

  杨泰金 南宁市第三中学

  黄俊珍 南宁市第三中学

  耿春华 南宁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陶雪清 武鸣县实验学校

  韦 维 南宁市第十八中学

  马芸青 南宁市天桃实验学校中学部

  詹卫红 南宁市第十四中学

  马天青 北京大学南宁附属实验学校

  黄世忠 南宁市天桃实验学校

  梁兰香 隆安县那桐镇中心小学

  钟雪梅 横县陶圩镇中心学校

  张丽霞 宾阳县新桥镇中心学校

  覃 琼 马山县白山镇同富小学

  吴 冰 南宁市良庆区那陈镇中心学校

  陈爱芳 南宁市邕宁区新江中心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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