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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执行中央2008年烟草控制与健康素养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健康素养监测
  我省1.监测范围:
  按人口比例,采用多阶段、分层、整群随机抽样方法,选取省会市、地级市、县级市各1个,每个城市确定1个城市监测点,1个农村监测点。确定石家庄市、邯郸市、河间市为监测城市,石家庄市、邯郸市、随机抽取1个区,河间市随机抽取一个街道作为城市监测点;元氏县、邱县、河间市随机抽取1个乡镇,为农村监测点,对其常住居民开展健康素养监测。
  2.监测对象及数量:18-69岁城、乡常住居民3000人,每个监测点500人,分两次监测,实施综合干预措施之前及之后各一次,男、女性别比例与当地人口构成一致。
  3.监测内容:根据《健康66条-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读本设计。
  (三)烟草控制综合干预
  根据卫生机构无烟环境监测结果开展医院干预活动,创建无烟卫生机构;结合无烟日主题开展大众媒体宣传,营造全社会控烟支持性环境;开展能力建设,提高省级和市县卫生工作者和媒体等各部门的控烟工作能力;提供戒烟服务,发展有效的戒烟干预策略,降低人群尤其是卫生工作者的吸烟率。
  1.创建无烟卫生机构
  (1)范围:烟草流行监测所选定的43家卫生机构。
  (2)内容:以烟草流行监测为基础,利用干预前基线监测调查和干预后终末监测调查评价干活活动的实施效果以及无烟环境的创建情况。要求以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标准进行考核,要求全省合格率达到90%以上。
  1)基线调查:参照烟草流行监测方案执行。
  2)干预活动:开发多种策略进行无烟场所创建。
  政策制定:参照《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制定各机构的具体规定。
  场所干预:开展创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活动和相关宣传活动,减少场所内被动吸烟暴露。
  人群干预:对机构内所有在职人员进行戒烟干预,降低机构内人群吸烟率,改变人群吸烟相关知识、态度和行为。
  社会动员:通过健康教育和媒体传播开展社会动员,促使人民了解相关活动,提高人群对机构内无烟政策法规的知晓率和执行率。
  3)终末调查:参照烟草流行监测方案执行。
  2.开展大众媒体宣传。结合无烟日,开展大众媒体宣传活动。
  (1)范围:全省范围。
  (2)内容:各市结合每年的世界无烟日主题,配合中央、省级主题活动,自行印刷和发放本省控烟宣传材料,开发多种传播渠道,开展相关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控烟支持性环境。要求各市开发不少于三种传播渠道开展相关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材料不少于10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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