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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执行中央2008年烟草控制与健康素养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执行中央2008年烟草控制与健康素养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冀卫农基〔2009〕23号)


各市卫生局:

  现将《河北省执行中央2008年烟草控制与健康素养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河北省执行中央2008年烟草控制与健康素养项目实施方案

  二OO九年七月二十七日

  附件:
河北省执行中央2008年烟草控制与健康素养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财政部、卫生部《2008年烟草控制与健康素养项目管理方案》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一)总目标:
  通过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提高《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履行能力,贯彻落实《全国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规划纲要(2005-2010年)》和卫生部2008年第3号公告《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试行)》(以下简称《公告》);加大《公告》宣传、推广力度,普及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逐步提高我省公民控烟履行能力和健康素养水平。
  (二)年度目标:
  1.监测医疗卫生机构的无烟环境和卫生工作者吸烟和被动吸烟情况,为制定针对性的干预策略提供依据;
  2.根据医疗卫生机构无烟环境监测结果开展医院干预活动,创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
  3.结合无烟日主题开展大众媒体宣传,营造全社会控烟支持性环境;
  4.开展能力建设,提高省级和地方卫生工作者和媒体等各部门的控烟工作能力;
  5.提供戒烟服务,发展有效的戒烟干预策略,降低人群吸烟率,提高戒烟咨询服务的能力;
  6.开展健康素养监测,掌握我省公民健康素养水平,为有针对性地开展健康教育工作及效果评估提供依据;
  7.开展健康素养网络人员、省级媒体人员和项目管理人员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培训,提高健康素养传播能力和水平;
  8.通过媒体宣传、巡讲和巡展、印发资料等形式加大对我省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的宣传和推广。
  二、项目范围与内容
  (一)烟草流行监测
  围绕无烟卫生机构创建活动,在石家庄、唐山、保定、秦皇岛、沧州、承德、迁安、滦县的43家卫生机构开展无烟环境监测工作,配合干预活动方案,评价活动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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