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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陕西文化产业做大做强的指导意见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陕西文化产业做大做强的指导意见
(陕政办发〔2009〕131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文化产业振兴规划》和《陕西省文化产业发展纲要》,充分发挥金融促进文化产业加快发展的重要作用,支持陕西文化产业做大做强,实现“经济强、科教强、文化强”的西部强省建设战略目标,经省政府同意,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强化责任意识,转变思想观念,充分认识金融支持陕西文化产业加快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切实增强加快发展陕西文化产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陕西拥有丰厚的历史文化、灿烂的革命文化、特色鲜明的民俗文化和一定实力的现代文化,加快陕西文化资源综合开发,对推动文化产业实现跨越式发展,加快西部强省建设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短期看有利于扩大投资和消费需求,促进经济增长,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负面影响;长远看有利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升陕西在区域竞争中的软实力。各级政府、各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大力推动文化旅游、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文娱演出、广告会展、民俗文化、网络文化等行业在内的文化产业加快发展,促进文化资源优势向现实经济优势转化。

  (二)正确认识金融在支持文化强省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文化产业具有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小、产品附加值高、就业吸纳能力强等显著特征,加快陕西文化产业发展,既是地方经济新的增长点,也是金融业新的利润增长点。同时,文化产业也是一个高投入、高风险、高产出、高效益的行业,金融支持对其加快发展至关重要。在新的形势下,各金融机构要切实转变传统观念,客观分析挑战与机遇、风险与收益,研究借鉴国内外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成功经验,主动深入文化企业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开发符合文化产业特点的新型融资产品和融资方式,支持陕西文化产业加快发展、做大做强。

  (三)准确把握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工作思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社会和谐和满足人民群众的健康精神生活需求为基本原则,坚持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并重,既要符合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又要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坚持政策引导和市场推动并行,既要加强政府和金融管理部门的指导、监管和服务工作,又要注意发挥好金融机构自身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坚持业务创新与风险防范并举,既要锐意探索新的金融支持手段和方式,又要注重完善风险控制、分散和转移机制;坚持间接融资和其他融资方式并用,既要加大信贷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力度,也要高度重视拓展非信贷的多元化投融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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