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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粮食局关于做好2009年度秋粮估产及秋粮收购准备工作的通知

黑龙江省粮食局关于做好2009年度秋粮估产及秋粮收购准备工作的通知
(黑粮农[2009]79号)


各行署、市、县粮食局,省农垦总局及其各分局粮食局:

  为了全面掌握我省2009年度秋粮的产量和质量情况,客观分析粮食市场供求形势,引导农民适时适价销售,促进农民增收,搞活全省粮食流通,实现粮食流通产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现就做好秋粮估产和秋粮收购准备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全面做好秋粮估产工作

  (一)认真开展秋粮估产工作。今年是我省农业生产灾害多发、程度较重的一年。春播生产以来,全省发生严重干旱、低温多雨寡照、局地暴雨冰雹和病虫害等灾害,给农业生产造成一定影响,。导致不同区域、不同品种粮食作物单产水平和品质状况差异较大,对秋粮估产带来了一定难度。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及时抽调业务骨干组成秋粮估产工作组,在全面掌握本地不同乡镇(农场)粮食生长情况的基础上,进行各项因素的调查分析,确定一定数量典型地块进行实地测产,有针对性地开展秋粮估产工作。同时,要认真听取乡镇(农场)、村干部和农民意见,经与当地农委、气象部门沟通后,形成秋粮估产结果。

  (二)认真开展田间质量调查。目前,我省各品种粮食作物已进入成熟期。在粮食成熟度基本确定后,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组织粮食质检机构和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检验室工作人员,深入田间做好各品种样品采集和质量检验工作,掌握当地各品种粮食实际质量。

  (三)及时上报调查结果。县(市)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在9月25日前形成估产报告,填写秋粮估产表和田间质量调查表(见附件),报市(地)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市(地)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将所属县(市、区、分局)情况汇总后,于9月28日前将秋粮估产报告和秋粮估产、田间质量调查汇总表以及分县表的电子版一并上传到省粮食局农村处(的E-mail电子邮箱:hljlsjncc@yahoo.com.cn)。

  二、做好秋粮收购各项准备工作

  (一)做好技术指导服务。要结合田间质量调查结果,在总结前几年开展技术指导服务经验的基础上,根据新的粮食质量标准要求,制定秋粮收获、整理、储存等技术指导方案,在秋粮收获前要通过当地媒体进行广泛宣传。粮食进入场院后,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深入村屯农户农村面对面进行技术指导,促进农民粮食提质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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