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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经济委员会关于同意中信大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崇左分公司中信大锰崇左锰加工区年产3万t/a四氧化三锰技术改造项目备案的函

广西壮族自治区经济委员会关于同意中信大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崇左分公司中信大锰崇左锰加工区年产3万t/a四氧化三锰技术改造项目备案的函
(桂经重工函〔2009〕229号)


中信大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报来《关于中信大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崇左分公司中信大锰崇左锰加工区年产3万t/a四氧化三锰项目备案的请示》(中信大锰策〔2009〕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桂政发〔2005〕34号)文件精神,现函复如下:

  一、中信大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崇左分公司中信大锰崇左锰加工区年产3万t/a吨四氧化三锰技术改造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同意备案。

  二、项目的主要内容:在广西崇左市工业园区内,建设反应、洗涤、干燥包装、检测等生产车间及相应的仓库、机电维修、供配电、供排水、环保治理、成品车间,以及公辅设施和生活福利设施等。形成年产电子级四氧化三锰3万吨生产能力。

  三、项目总投资2373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5542万元。资金来源:申请银行贷款11300万元,其余由企业自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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