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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审核意见

资产管理部门负责人(签章)年  月 日

预算(财务)管理部门负责人(签章)年  月 日


  备注



  说明: 1.本表适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售、出让、转让、置换、报废报损、货币性资产核销等处置事项申请。
  2.资产类别(1)固定资产 ①土地、房屋及构筑物 ②通用设备;③专用设备 ④交通运输设备 ⑤电气设备 ⑥电子产品及通信设备 ⑦仪器仪表及其他 ⑧文艺体育设备 ⑨图书、文物及陈列品 ⑩家具用具及其他;(2)流动资产 ①货币性资金 ②有价证券③应收账款 ④应付账款 ⑤其他;(3)无形资产 ①专利权 ②著作权 ③商标权 ④土地使用权⑤其他;(4)对外投资;(5)其他资产
  3.资产来源 (1)财政性资金形成(包括预算外资金)(2)单位自筹资金形成 (3)单位合并形成(4)上级拨付资金形成(5)上级调入形成(6)接受捐赠形成(7)其他
  4.资产处置方法 (1)拍卖 (2)招投标 (3)协议转让 (4)其他方式
  5.资产处置方式 (1)无偿调拨(划转)(2)转让(3)出售(4)出让(5)置换(6)报废报损 (7)对外捐赠(8)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等
  6.表中资产类别、资产来源、资产处置方式等均用代码填写。

  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请表

  申报单位(签章)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金额:万元

序号

资产名称

资产类别

型号规格

单位

数量
  (股份)

购置(投资)日期

价 值

处置

方法

处置

方式

备注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对外投资

其他资产

账面原值

已折旧额

账面净值

评估价值

 

 
    

             
                  
                  

处置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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