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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
(渝农发〔2009〕251号)


机关各处室,委直属各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三届五次全委会《关于坚持安全发展加强安全工作的决议》,按照《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渝委办〔2009〕108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委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力度,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一、总体要求

  立足“下大决心,抓大排查,动大手术”,全面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结合全市正在开展的“三项行动”、“三项建设”和 “基层基础强化年”活动,对重大安全隐患、生产经营违法违章行为、不符合生产安全条件的单位实施“地毯式排查、铁腕式整治、围剿式消灭”,促进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委机关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到位,严格隐患治理和危险源监控,强化事故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秩序,提升安全保障整体水平,推动农委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主要任务

  --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认真落实各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市农委系统各单位和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

  --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要求排查覆盖面、一般隐患整改率、重大隐患“五落实”率和重大危险源监控率达到100%。

  --强化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开展反“三违”、打“三非”、治“三超”执法行动,有效遏制安全生产违法违章行为。

  --集中整治农机、渔业船舶等2个重点行业领域及委机关办公大楼、学校高层建筑、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和公务车辆等,严格排查、严格治理、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明显提升安全保障能力。

  --在专项行动期间,市农委系统安全生产一般事故和较大事故同比下降达到一定幅度,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组织形式

  此次专项行动市委农工委、市农委设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农工委书记、市农委主任夏祖相同志任组长,市农工委副书记谢金峰同志、市农委副主任刘启明、罗泽宽同志任副组长,人事劳动处、渔业发展处、农机监管处、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等为成员。各直属单位和机关有关处室负责组织实施,采取各单位检查与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检查相结合、综合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有计划、有步骤、分阶段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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