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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全省水运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全省水运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
(鄂政发〔2009〕39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发展长江航运业的重要指示和全国长江水运发展协调领导小组会议精神,推动水运事业更好地服务国民经济发展,现就促进湖北水运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水运事业发展的重要性

  水运是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绿色运输方式,加快水运发展,发挥水运优势,对推进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和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建设,推动湖北长江经济带新一轮开放开发,促进湖北成为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具有重要意义。湖北在全国水路交通格局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但发展不够、优势不优仍是我省水运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和最大实际。各地、各有关部门必须充分认识加快水运发展的重要性,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科学规划,明确目标,强化措施,形成合力,进一步促进全省水运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进一步明确加快水运发展的主要任务

  紧密结合省委、省政府“两圈一带”发展战略,加快构建湖北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以打造武汉新港、提升长江航道通过能力为核心,把武汉建设成为长江中游航运中心。到2015年,基本形成以长江航道为骨架,800公里千吨级航道圈为核心,干线畅通、干支直达的航道体系,1756公里高等级骨干航道网全面建成;基本形成以亿吨级武汉新港为核心,功能完善、布局合理的港口体系,全省港口吞吐能力达到2.4亿吨,集装箱吞吐能力达到300万标箱;基本形成以100万吨江海直达船为核心,结构优化、船型标准的船舶运输体系,全省船舶总运力达到600万载重吨,力争使川江及三峡库区船型标准化率达到75%以上,长江干线湖北段货运船舶的平均吨位达到1000载重吨以上。

  三、加快完善沿江产业布局

  充分依托长江、汉江等水运主通道,利用水运运能大、成本低、安全、环保等优势,统筹考虑资源、环境与社会经济发展。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积极引导现代物流、钢铁与深加工、石油化工、汽车、装备制造、电子信息、食品加工、商贸、现代服务等重点产业向沿江布局,聚集发展。进一步加强对长江中游航道的治理,营造湖北段重点航运工程建设的良好环境,稳定河势,改善通航条件,加快现代物流业发展,为湖北长江经济带新一轮开放开发提供重要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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