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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卫生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卫生厅应对甲型H1N1流感疫情准备与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贵州省卫生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卫生厅应对甲型H1N1流感疫情准备与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黔卫发〔2009〕63号)


各市(州、地)卫生局、省直属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贵州省卫生厅应对甲型H1N1流感疫情准备与应急预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参照本预案制订相应预案或方案,切实做好甲型H1N1流感疫情应对准备与应急工作。

二○○九年五月二十五日

贵州省卫生厅应对甲型H1N1流感疫情准备与应急预案(试行)

1 总则



  1.1目的

  为认真做好应对甲型H1N1流感疫情准备工作,有序高效地落实应急处置工作,保障公众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1.2 编制依据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参考《卫生部应对流感大流行准备计划与应急预案(试行)》等有关卫生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贵州省应对甲型H1N1流感疫情准备工作及甲型H1N1流感疫情发生后的应急处置工作。

  1.4应对工作阶段划分及应急反应分级

  参照《卫生部应对流感大流行准备计划与应急预案(试行)》相应规定,将本省应对工作划分为三个阶段,即准备阶段、应急阶段和结束阶段。

  甲型H1N1流感疫情划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进行预警,分别实行Ⅳ级、Ⅲ级、Ⅱ级和Ⅰ级应急反应。

  甲型H1N1流感疫情各应对阶段的划分由卫生部组织有关专家判定。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根据辖区内实际情况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指令,研究辖区内疫区的划定和宣布事宜,向同级人民政府提出建议。

  1.4.1准备阶段

  准备阶段是指其他国家分离出甲型H1N1流感病毒并发生病例,或卫生部已宣布启动应对准备行动的无应急反应阶段。

  1.4.2应急阶段

  1.4.2.1 蓝色预警,Ⅳ级应急反应阶段:其他省份发生甲型H1N1流感病毒并发病,但未发生人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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