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出租汽车行业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2)市公安局要立即组织警力赶赴现场,及时掌握经营业户和从业人员的思想动态及其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严密关注安全稳定动态,维护现场治安秩序,保护在场人员的人身安全,严防有人乘机煽动闹事、蓄意制造事端,发现事件发展苗头要依法制止并及时上报。

  市交通局、信访局、运政管理机构等部门要会同当地有关部门有针对性地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防止各种矛盾激化和升级。

  (3)出租汽车行业应急工作指挥机构要认真分析各部门上报的信息,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处置应急事件,密切关注事件发展动态,认真做好应对突发性事件升级的准备工作。

  5.2.3 较大突发性事件(Ⅲ级)的应急响应

  (1)较大突发性事件(Ⅲ级)发生后,事发地政府根据出租汽车行业应急工作指挥机构的建议,启动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统一指挥本行政区域内较大突发性事件(Ⅲ级)的处置工作。

  (2)事发地公安部门要立即赶赴现场,及时掌握经营业户和从业人员的思想动态及其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严密关注安全稳定动态,维护现场治安秩序,防范和依法严厉打击煽动闹事的违法者,发现事件发展苗头要依法制止并及时上报。

  事发地交通、信访、运政管理机构等部门要有针对性地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从源头化解矛盾纠纷,防止各种矛盾激化和升级。

  (3)事发地出租汽车行业应急工作指挥机构要认真分析各部门上报的信息,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处置应急事件,密切关注事件发展动态,认真做好应对突发性事件升级的准备工作。

  5.2.4 一般突发性事件(Ⅳ级)的应急响应

  (1)一般突发性事件(Ⅳ级)发生后,事发地出租汽车行业应急工作指挥机构要及时向本级政府提出启动突发性事件相关应急预案的建议,由当地政府做出是否启动预案的决定。应急预案启动后,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迅速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2)事发地公安部门要立即赶赴现场,及时掌握经营业户和从业人员的思想动态及其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严密关注安全稳定动态,维护现场治安秩序,防范和依法严厉打击煽动闹事的违法者,发现事件发展苗头要依法制止并及时上报。

  事发地交通、信访、运政管理机构等部门要有针对性地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从源头化解矛盾纠纷,防止各种矛盾激化和升级。

  (3)事发地出租汽车行业应急工作指挥机构要认真分析各部门上报的信息,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处置应急事件,密切关注事件发展动态,认真做好应对突发性事件升级的准备工作。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