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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加强“两节”、“两会”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淄博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加强“两节”、“两会”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淄食药安委〔2009〕8号)


各区县、高新区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市直各有关成员单位:

  2009年国庆、中秋“两节”和第十一届全运会、第九届中国(淄博)国际陶瓷博览会将至,为做好重大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保障食品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落实监管责任

  2009年国庆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国庆长假期间又适逢中秋佳节,各地将组织重要庆祝活动,广大群众外出旅游、亲朋聚会等活动大量增加。第十一届全运会是向新中国60华诞献礼的盛会,是有史以来我省承办的规格最高、规模最大的全国性重大活动;陶瓷博览会是展示我市各项建设成就的重大节日,届时各界宾朋将来我市参观旅游。各区县、高新区和各有关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制定节日期间食品安全保障措施,切实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突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

  各区县、高新区要认真贯彻《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淄政办发〔2009〕42号)和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做好十一运期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通知》(淄食药安委〔2009〕4号)精神,切实按照食品安全政府负总责的要求,加强组织协调,认真组织开展节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等9部门联合转发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等10厅(委、局)《关于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强化监管。农业、水利与渔业、畜牧部门要加大农产品质量监管力度,重点加强蔬菜、水产品农药残留的检测,动物疫情监控和对上市畜禽产品的检验检疫;质监部门要加强生产环节监管,重点是节日期间人民群众消费较为集中的食品,坚决查处和取缔非法食品生产加工窝点;工商部门要以农村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和旅游景区为重点区域,加强对食品商场及超市、旅游景区食品经营店等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严厉打击无照经营等违法行为;卫生部门要以集体就餐和旅游景区的餐饮业为主要对象,切实加强卫生监督;服务业办公室要集中肉类专项检查,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净化节日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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