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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启用上海市中小学外国学生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启用上海市中小学外国学生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
(沪教委外〔2009〕56号)


各区县教育局,各委直属学校:

  为提升本市中小学外国学生工作的信息化管理水平,进一步促进本市中小学外国学生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我委委托上海交通大学国际教育学院研制开发了上海市中小学外国学生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

  该信息系统具备中小学外国学生管理工作的日常管理、外国学生数据库、外国学生数据统计、教育管理质量评估数据采集等项功能,涵盖外国学生工作中招生、教学、签证、收费和转学等环节,对于提升本市中小学外国学生工作的管理水平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我委决定自本文件发布之日起在本市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各招收外国学生的中小学正式启用该信息系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信息系统域名:202.120.5.181

  二、为保证信息系统按期使用,我委已于2009年8月分三批对区县教育局主管外国学生工作相关人员以及各直接从境外招收外国学生学校相关人员进行了培训。

  对于其它招收长期在沪工作的外籍人士随行子女的学校相关人员的培训,请各区县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培训相关事宜可直接与信息系统项目开发小组联系。

  三、信息系统项目小组已经对参加前期培训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及直接从境外招收外国学生的学校设置了登陆系统的用户名及密码。

  各区县可与项目小组联系,为辖区内其它招收长期在沪工作的外籍人士随行子女的学校设置登陆系统的用户名及密码。

  四、请直接从境外招收外国学生的学校添置针式打印机(EPSON 670K/680K),以便打印来华留学生签证申请表(JW202表)。

  五、为保证信息系统的顺利运行及使用,请所有招收外国学生的学校在2009年10月31日前完成所有在校外国学生信息的录入工作。2009年11月1日起每招收一个外国学生都须及时将学生信息录入,以便信息系统全面、动态地掌握外国学生相关情况。

  六、各区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及各招收外国学生的学校要高度重视信息系统的使用工作,要随时检查使用和运行情况,及时收集使用和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探索个性化设计建议,反馈给项目小组,以便于系统进一步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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