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做好国庆60周年公园和风景名胜区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做好国庆60周年公园和风景名胜区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公园、风景名胜区:

  为确保建国6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我市公园和风景名胜区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服务接待任务,现就做好国庆60周年公园和风景名胜区服务保障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承和发扬奥运精神,按照建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的要求及有关游园工作安排,通过开展环境布置和文化活动,提供优质服务,为建国60周年庆祝活动营造欢乐自然、喜庆热烈、欢乐祥和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标准

  以“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优秀文化”为工作标准,逐项规范各项工作内容,检验各个工作环节,确保不出纰漏、不出问题。

  (一)打造优美景观环境。

  1、按照《国庆60周年北京花卉景观布置规划纲要》要求,在各游园公园及主要风景名胜区进行环境布置,以花境花带渲染五彩缤纷的园林景观,以庆祝横幅、彩旗、灯笼、中国结等庆典用品妆点环境,烘托出隆重热烈的国庆氛围。

  2、园区要加强绿地日常管护,确保绿地环境整洁、植物长势良好。绿地内应保持树木树冠完整美观,花坛花带轮廓清晰,整齐美观。

  3、园区保持清洁,无卫生死角。垃圾日产日清,水体水质达标,如出现污染、水华等现象,及时协同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理。

  4、保持园区内建筑物、构筑物及栏杆、园路、桌椅、路灯、井盖、牌示、健身器材、游船等设施清洁、完整,维护及时。

  5、商业网点的设置要按照批准的公园景点规划进行,其形式、规模、体量、位置要与公园景观相协调。不得随意增设临时网点。大、中型公园景点出入口50米范围内禁止设置商业、服务业摊点。

  (二)保持优良游园秩序。

  开展全市公园、风景区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加强进入园区车辆管理,整顿经营秩序,规范导引牌示,做好文明游园宣传工作。以提高景观效果、整治园区环境、排查风险隐患、整顿游览秩序为重点,采用自查和抽检相结合的方式,督促各公园景区进一步治理好园区环境。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