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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卫生局关于切实加强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卫生局关于切实加强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渝教体卫艺〔2009〕34号)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卫生局,各高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市中小学卫生保健所,委直属中小学校:

  中小学开学一周以来,我市丰都县、忠县、大足县等地学校相继出现甲型H1N1流感疫情,感染人数已达26人,甲型H1N1流感疫情有从点到面局部爆发流行的趋势。随着高校的陆续开学,我市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形势将更加严峻。为切实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有效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地防控疫情在学校的扩散,特对当前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相关要求再次紧急通知如下,请各单位严格遵照执行。

  一、严格落实晨检等制度

  学校应严格落实晨检、午检和因病缺勤的病因追查制度,一旦发现发热、咳嗽、咽痛等流感样症状学生,应第一时间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切实做到传染病的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避免疫情的蔓延和扩散。

  二、上好一节专题健康教育课

  中小学要切实上好一节甲型H1N1流感的健康教育课,高校要采取专题讲座、校园网、宣传栏、广播等多种形式,让学生掌握甲型H1N1流感的临床表现、传播途径和防控要求。通过宣传教育,让学生掌握明白甲型H1N1流感是可防、可控、可治的。

  三、做好学校环境卫生

  学校要对教室、食堂、宿舍、图书馆等公共场所进行定期的清扫和消毒,教室等公共场所应坚持开窗通气,为学生提供卫生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四、加强学生军训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

  学校可根据天气和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形势,延期军训。学生军训开始前,参训学校应详细了解全体学生的健康状况,测量受训学生的体温,如出现发烧、咳嗽、咽痛等流感样症状的,不得前往参加军训。参训学校及施训单位要配备随训医务人员,并落实甲型H1N1流感疫情信息报告人,严密监测学生健康状况,一旦发现流感样疫情,要立即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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