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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鄂州市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

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鄂州市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
(2009年5月27日 鄂办发〔2009〕33号)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把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我国现代化的重大战略。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是破解农业、农村、农民工作难题的根本出路,是推动城乡生产要素优化组合、促进城乡共同繁荣的根本举措,是缩小城乡差别、实现城乡共同繁荣的根本途径。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支持鄂州市做好城乡一体化试点工作,加快全省城乡一体化进程,经省委、省政府同意,提出以下意见。

  一、把握城乡一体化试点工作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用统筹理念促进城乡资源和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和互动融合,用城市理念改造农村,用居民理念转化农民,以推进城镇和农村社区建设为着力点,以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口,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均衡城乡公共服务,增强城乡发展活力,大胆破除城乡二元结构,不断缩小城乡差别,努力形成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新格局。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一规划,循序渐进。从武汉城市圈建设和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出发,全面规划,统筹兼顾,对接武汉,整合资源。坚持试点先行,重点突破,分步实施,循序渐进。

  --坚持市场运作,体制创新。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城乡一体化进程中的作用,在尊重市场作用的前提下强化政府的宏观规划与组织协调职能,立足制度创新,加大改革力度,促进市场牵引力与政府支持力的有机结合。

  --坚持城乡联动,双向推进。按照武汉城市圈一体化发展要求,一方面大力推进城市化进程,提高城市化水平,充分发挥城市对农村的辐射作用;另一方面大力推进新农村建设,发展农村经济,促进农业产业化、农村城镇化、农民知识化,实现城市和乡村之间的双向联动发展。

  --坚持以人为本,协调发展。把改善人民生活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以提高城乡居民特别是农民的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为宗旨,努力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把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放在突出位置,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之间的关系,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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