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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南京名特优新产品展销会方案的通知


  6、市郊县中小企业局:排出一批本市参展的中小型名特优新消费类产品企业名单,并做好参展发动工作。

  7、市工商局:负责做好展销会登记审批工作,做好展销会期间市场交易秩序的监管,设置投诉受理台,受理、调处投诉,排出一批本市个私名特优新消费类产品参展企业名单。

  8、市质监局:负责展销会期间产品质量安全的咨询和服务,排出一批日用消费品参展生产企业名单,并做好参展发动工作。

  9、市卫生局:排出一批本市保健品参展企业名单,并做好参展发动工作。

  10、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排出一批本市医疗器械参展企业名单,负责做好参展发动工作。

  11、市经协办:负责邀请南京周边城市商会及商贸流通企业参会观摩和对接,并做好相关接待工作。

  12、市贸促会:会同市会展办做好举办展销会的相关组织协调服务工作。

  13、市公安局:做好参展单位展品运输保障和会展期间安保工作。

  各区县政府、开发区、市属产业集团、市各行业协会共同做好系统内企业的参展发动工作。

  十、工作进度安排

  (一)9月8日前,各部门展会负责人和联络员名单报组委会办公室。

  (二)9月中旬前,完成招展工作。

  (三)从9月上旬开始,利用报纸、电视台、网站、户外及车身广告等做好展销会前期宣传报道工作。

  (四)10月19日,召开2009南京名特优新产品展销会新闻发布会。

  (五)10月27-29日:布展。

  (六)展会期间主要活动安排:

  1、10月30日上午9∶30:举行2009南京名特优新产品展销会开幕式。

  2、10月30日下午14∶30:召开“工商企业对接洽谈会”。

  (七)11月1日下午16∶00:撤展。

  十一、工作要求

  (一)各区县政府、市各有关部门、各开发区、市属各产业集团、市各行业协会要高度重视本次展销会工作,做好辖区或系统内参展企业的组织发动工作,为企业参展和展销会各项筹备工作提供支持。

  (二)市经委要积极发挥牵头作用,建立组委会成员单位负责人和联络员联系工作网络,对招商、招展任务进行分解。各组委会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团结协作,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本次展销会取得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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