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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区无车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开展广场宣传咨询活动。(牵头单位:市交通局、交通产业集团;协办单位:各公交企业)

  (二)组织自行车绿色环保巡游活动。(牵头单位:市体育局;协办单位:市交巡警支队)

  (三)在9月22日当日公布限制机动车通行区域。(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协办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城管局及相关成员单位)

  五、任务分工

  宣传部门:根据活动安排制定宣传计划,组织各新闻单位加强宣传报道,加强舆论引导。

  交通局: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划定限制机动车通行区域,牵头组织“无车日”活动;进一步改进交通设施,合理设置行人过街通道,完善自行车、行人标志、标线和其它交通设施。

  市文明办:牵头组织文明乘坐公交车活动。

  市体育局、体管中心:协调自行车协会举办活动,宣传选择自行车出行的环保意义。

  市环保局、市医管中心:围绕环保、健康两大主题,宣传减少小汽车的使用,采用绿色交通出行方式,对降低城市空气污染、保护环境和增进健康的重要意义。

  市校管中心:配合有关部门负责全市各类学校的宣传发动工作。

  市交通产业集团:负责对所属公交企业开展各类活动的指导工作。

  崇安区、北塘区、南长区、滨湖区政府及新区管委会:按照全市活动的统一部署,负责本地区活动的部署和组织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目标。开展无车日活动的目的是促进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改善市民出行条件和城市环境。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活动的组织工作,要充分认识开展无车日活动是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一项重要举措,切实把此项活动开展好,切实起到提高市民环保意识,引导市民选择合理出行方式的目的。

  (二)加大舆论宣传,提高市民意识。各单位、各部门,尤其是各级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向全社会宣传无车日活动,特别要加强对“无车日”禁行路段、时间以及交通组织的宣传,确保宣传到位,减轻管理压力。同时,要发动各级党政机关干部、学校师生等积极参与活动,形成浓厚社会氛围。

  (三)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策划部署。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门领导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本地区、本部门各项活动的落实。各牵头单位要按照活动要求,制订详细方案,提交市无车日活动领导小组通过后,上报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并贯彻落实。在组织实施中,要做好各类资料的收集,按照统一要求上报信息,以便总结好的经验做法,接受上级的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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