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乌溪江引水工程灌区(金华片)第六期节水续建配套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乌溪江引水工程灌区(金华片)第六期节水续建配套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浙发改农经〔2009〕151号)


金华市发改委:
  《关于要求审批浙江省乌溪江引水工程灌区(金华片)第六期节水续建配套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金发改农〔2009〕42号)悉。根据国家《大型灌区节水续建配套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研究和咨询评估,原则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就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工程建设的必要性
  乌溪江引水工程是解决金衢盆地东部缺水干旱问题的大型农田水利工程,设计灌溉面积30.06万亩。通过前五期乌引(金华片)节水续建配套项目的实施,有效地改善了项目区内的灌溉条件,减少了水资源的浪费,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了进一步发挥“乌引”工程的整体效益,大力发展节水农业,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建设乌溪江引水工程灌区(金华片)第六期节水续建配套工程是十分必要的。
  二、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和规模
  改造衬砌郭力垅中干渠等25条渠道计65.0㎞,治理横路溪和石门溪长5.0㎞;清淤乌引主干部分渠段;改造渠系配套建筑物46处以及灌区信息化系统。项目不新增建设用地。
  三、项目投资及建设期
  工程计划总投资6014万元,申请国家补助2000万元,地方自筹4014万元。项目建设期为2年。
  四、效益分析
  项目实施后,灌溉保证率达85%。可扩大灌溉面积0.8万亩,改善灌溉面积12万亩,年节约灌溉用水1251万立方米,年新增粮食生产能力594万kg。
  五、项目管理
  项目法人为金华市婺城区乌溪江引水工程管理处。
  请按照《大型灌区节水续建配套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深化灌区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改革,加大水价改革力度,促使工程实现良性运行。在项目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要求的八项开工条件后,及时向当地发改部门和统计部门报送有关信息。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