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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富阳市南安溪等10条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富阳市南安溪等10条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浙发改农经〔2009〕411号)


富阳市发改局:
  《关于要求批准富阳市南安溪等10条小流域水土保持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富发改投资〔2009〕84号)收悉。经研究,现就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富阳市域内山地面积较多,水土流失比较严重,水土流失面积占总面积的16.8%,居杭州地区首位。为了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当地群众生活水平,建设该项目是十分必要的。
  二、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和规模
  项目包括大源塔堰、万市镇南安溪、杏梅坞、洞桥溪、下干溪、湘溪、半山溪、三桥溪、常绿溪、龙门溪等十条小流域。建设的主要内容为:修建截、排水沟共计76km,沉砂池63座,谷坊、拦砂坝51座,蓄水池96座,坡改梯144h㎡,水土保持林198h㎡,经果林259h㎡,封禁治理3517hm2。
  三、环境保护和政策处理
  请根据富环开发〔2009〕235号文的批复精神妥善做好环境保护工作。项目不新增建设用地。
  四、项目投资及建设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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