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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市民休闲健身计划的通知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市民休闲健身计划的通知
(明政办〔2009〕8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市各旅游景区(点):

  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产业的若干意见》(明政〔2009〕4号)精神,为扩大内需,拉动消费,方便市民开展户外休闲健身活动,市政府决定实施“市民休闲健身计划”,现将有关优惠措施通知如下:

  一、鼓励“三明人游三明”,凡持有三明市辖区身份证的居民除“十一”黄金周外,2009年游览全市各景区(点)时,实行门票减半优惠。

  二、面向全市发行“三明市民休闲健身卡”,单人卡每张100元,家庭卡(限3人)每张180元,一年内可持卡重复游览永安、三元、梅列、沙县现有16个景区(点)(包括:永安的桃源洞、石林、葛里、地博馆、安贞堡,三元的格氏栲、十八寨、万寿岩,梅列的仙人谷、金丝湾、瑞云山,沙县的淘金山、七仙洞、小吃文化城、松柏岩、罗岩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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