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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边境3-20公里兴边富民行动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边境3-20公里兴边富民行动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桂政办发〔2009〕143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边境3-20公里兴边富民行动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七月二十七日

边境3-20公里兴边富民行动
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边境一线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继续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开展边境3-20公里兴边富民行动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以下简称大会战),并列为2009年自治区人民政府为民办10件实事之一。为确保大会战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实现,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范围、目标和时间

  大会战交通、饮水、电力、沼气池、土地开垦整理、卫生、教育、广播电视项目的范围为防城港市防城区、东兴市、靖西县、那坡县、宁明县、龙州县、大新县、凭祥市以及享受边境县待遇的天等县、德保县(以下简称边境县)离边境线3-20公里范围内的村屯。大会战茅草、危、树皮房(以下简称茅草房)改造项目的范围为边境县离边境线0-20公里范围内的村屯,包括《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 年自治区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09〕18号)确定的改造边境县树皮房4500户。

  大会战的主要目标是:重点解决村屯道路、饮水、茅草房改造、用电、沼气池、耕地开垦整理、卫生、教育、广播电视等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迫切的问题。通过大会战,使建设区内的建制村全部通标准四级公路;防城港市防城区、东兴市、宁明县、大新县、凭祥市20户以上村屯基本通屯级路,其余县启动通屯道路项目;全部解决居民饮水难和饮水安全问题;全部改造0-20公里范围内村屯的茅草房;全部解决边民用电问题;沼气入户率达40%以上;按土地整理标准整理土地;加强乡镇卫生院建设,建设50个标准化村卫生室;按“普九”要求建设、维修校舍;屯屯通广播电视。

  大会战的时间为2009-2010年。其中:2009年8月底前为项目前期准备阶段,9月份开始实施,2010年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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