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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拓市场促调整保增长工作的若干意见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拓市场促调整保增长工作的若干意见
(甬政发〔2009〕4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关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一系列政策举措,根据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和全省经济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明确全力开拓市场是促调整、保增长的关键,要集中力量抓主要矛盾,通过开拓市场来促调整保增长,重组开放型经济新优势。坚持以企业开拓市场为主体,以建立对接海内外的现代营销物流体系为根本,以大力发展现代物流市场为重点,以完善政务服务、口岸服务、金融服务为保障,以优化商务环境和完善政策体系为支撑,努力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鼓励各类企业自主开拓市场
  各类工贸企业都要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千军万马”积极开发开拓市场保增长。鼓励企业参加国内外重点展会。今明两年整合外贸扶持资金,对企业参加的境外重点展会,给予展位费全额补贴。对企业参加的其他境外展会,展位费给予70%补贴。在统一补贴标准和范围的基础上,由市县两级财政统筹安排。对企业参加由政府组织的国内重要展会,由市县两级财政给予一定的展会费补贴。加快推动企业二、三产分离发展,组建市场化的营销服务机构,提升企业专业化开拓市场的水平。对企业分离设立的市场开发营销类服务业企业,自分离次年起3年内,免征水利基金,其实现的增加值、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形成的地方财力部分,由同级财政部门给予企业50%的补助。大力推动我市企业承接联合国采购业务,引导更多企业获取联合国采购资格和进入产品采购名录,积极参与联合国采购商品招投标,对效果明显的给予一定奖励。
  二、鼓励内外贸企业建立国内营销网络,发展大物流集团
  设立开拓国内市场专项资金,支持本地内外贸企业(包括进出口企业、内贸公司、供销社等)到南昌、武汉、重庆、成都等城市建立直销中心,开设经营网点,开展连锁经营,发展贸易物流大集团。力争年内在国外开设500家以上销售网点、在国内开设1000家以上销售网点的物流企业达到10家,市贸易局、市外经贸局、市经委分别组织本市系统的企业开拓国内市场争取销售额达到各300亿元以上,供销社系统在200亿元以上。从今年起每年安排1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到南昌、武汉、重庆、成都等国内重点战略合作城市举办“宁波周”活动,为企业拓展市场搭建营销平台。视条件成熟状况,在国内这些重点城市设立有关机构,负责宁波与重点城市之间的战略合作及宁波企业拓展国内市场的相关服务工作。充分利用我市大型骨干企业现有国内市场营销网络资源,拓展国内市场,扩大宁波产品的销售。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启动“乡镇商贸中心”工程,市财政在商贸、供销专项资金中安排1200万元,用于“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资连锁经营和村级服务社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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