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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教育局关于贯彻落实2009年市直属学校目标管理责任书的通知

吉林市教育局关于贯彻落实2009年市直属学校目标管理责任书的通知
(吉市教通字〔2009〕53号)


市直各学校:
  为加强教育宏观管理,发挥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导向、约束和激励作用,推动年度教育目标的实现,现将2009年度市直属学校目标管理责任书下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2009年市直属学校目标管理责任书共分两个系列,即:普通中小学校责任书和中等职业学校责任书。请各类学校分别贯彻实施。
  2、有关责任书的实施与具体要求,详见《吉林市直属学校2009年度目标管理责任书有关问题的说明》。
  3、各学校要在责任书下发之日起,围绕所承担的指标项目,分解目标,落实责任;加强责任书的过程管理,加大举措,强化过程推进,全面实现年度责任书规定的各项任务。

  附件:1、吉林市直属中小学校2009年度目标管理责任书评估指标体系及说明
  2、吉林市直属中等职业学校2009年度目标管理责任书评估指标体系及说明

  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六日

  附件1:
  吉林市直属中小学校2009年度
  目标管理责任书评估指标体系

评估项目

序号

权重

评 估 要 素 及 等 次 标 准

初 评

单 位

一 等

(1.0)

二 等

(0.8)

三 等

(0.5)

四 等(0.3)

(一)办学指导思想7分

1

3

按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和学校长远发展规划,确立年度工作计划,突出重点工作;年内工作有新进展。

稍有不足

明显

不足

 

督导室

2

4

以精神文化和师生行为文化为核心加强学校文化建设,形成总体规划,树立良好校风。

稍有不足

明显

不足

 

(二)办学行为16分

3

3

面向全体学生,因材施教,学困生帮扶有具体的措施和效果;不设重点班、实验班,不按学生成绩排座次。

学困生帮扶缺乏具体的措施和效果

--

有重点班或按学生成绩排座次

基教处

4

4

按学校规模办学,严格按计划招生,不超班额。

没完成

招生计划

有大

班额

招生

超计划

规划处

5*

高中不设

2

落实控辍责任,有具体措施;学籍管理规范有序,过程性材料详实;初中年流失率在1%以内,小学无流失。

年流失率1.2%

年流失率1.5%

控辍

职责

不落实

基教处

6

3

严格执行减负有关规定,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按规定控制学生在校时间和作业量,无上访上告事件。

稍有不足

明显

不足

 

7

4

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开全学科、开足课时;重视非考试学科教学,不断探索加强教学管理的措施、提高教学质量的办法,并取得良好效果,信息交流稿件数量多、质量高。

有一条

存在不足

有两条存在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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