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沈阳市应急管理专家组的通知


  高 松 东药集团安技防火部部长、高级工程师

  董文涛 和平区武装部科长、核化防护专家

  (三)公共卫生事件类

  王志学 市卫生监督所副所长、主任医师

  孙百军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主任医师

  葛宝伟 市动物防疫站站长、教授级兽医师

  (四)社会安全事件类

  公丕发 市公安局特警支队大队长、工程师

  王真茂 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副主任

  石 敏 市信访局副局长

  张殿军 市经委副主任、高级经济师

  赵晓光 中国银行省分行沈阳稽核中心主任、高级经济师

  (五)综合管理类

  于 历 市行政学院教授

  沈殿忠 省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所长、教授、市政府参事

  附件:沈阳市应急管理专家组工作规则(试行)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六月十七日

  附件:
  沈阳市应急管理专家组工作规则(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科学预防和妥善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有效发挥技术咨询机构和专家的咨询指导作用,完善应急管理决策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关于修订沈阳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沈政发〔2006〕25号)有关规定,成立沈阳市应急管理专家组(以下简称“专家组”)。为保证专家组相关研究和咨询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专家资格认定、选聘及专家组日常工作和管理。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专家组由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及综合管理等5个领域的专家学者和实践经验丰富的行政管理人员组成。

  第四条 遴选的专家组成员应有社会各领域广泛的代表性,具备以下入选条件: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